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是指海關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于進出口貨物有關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保護的知識產權實施的保護。具體來說,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類型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世界博覽會和奧利匹克標志,保護的環(huán)節(jié)包括進口和出口,主要的執(zhí)法依據(j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
一、依申請保護程序
依申請保護也稱為被動保護,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發(fā)現(xiàn)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可以向貨物進出口地海關申請扣留并提交相當于貨物價值的擔保,由海關依法對貨物實施扣留,并由權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一)該程序的主要特點
1.權利人須主動發(fā)現(xiàn)違法線索,并向貨物申報地海關或實際進出境地海關提交保護申請和相關材料;
2.權利人須提供與貨物等值的擔保,沒有最高限額,權利人的維權成本較高;
3.海關將對權利人提交的申請和附隨材料進行核查,并視情決定是否接受其申請;如接受的,海關只對貨物實施扣留,不進行實質性調查,也不對貨物進行處理,需要權利人自行采取司法救濟措施;
4.權利人如果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海關應當放行貨物。
(二)權利人向海關提出保護申請時需要準備的材料
1.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申請書,列明申請人基本信息、侵權嫌疑貨物情況;
2.權利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3.相關權利證明文件,如商標注冊證、著作權登記證明和作品照片、專利證書等,實用新型和外觀專利設計還應提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
4.能夠證明侵權事實明顯存在的證明材料,如貨物照片、裝載貨物的運輸工具情況、貨物的報關信息等;
5.貨物已報關的,應提交與貨物申報價格相當?shù)膿?;貨物尚未報關的,應提交與海關預估貨物價值相當?shù)膿!?/span>
(三)海關對扣留貨物和權利人提交擔保的處理
1.對貨物:權利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申請扣押有關貨物,海關在上述期間內收到人民法院協(xié)助扣押有關貨物的書面通知的,應當予以協(xié)助;未收到人民法院協(xié)助扣押通知或權利人要求海關放行貨物的,海關應當放行貨物。
2.對擔保:海關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收到人民法院對該擔保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的,退還保證金或解除其擔保責任;收到人民法院協(xié)助執(zhí)行的,海關按要求協(xié)助執(zhí)行。
二、依職權保護程序
依職權保護也稱為主動保護,是指:海關發(fā)現(xiàn)進出口貨物涉嫌侵犯已備案知識產權的,通知權利人并由權利人申請扣留,由海關依法對貨物實施扣留,對知識產權狀況進行調查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一)該程序的主要特點
1.依職權保護程序以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為前提;
2.權利人只需在收到海關確權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是否提出知識產權保護申請和擔保,不必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3.權利人提交的擔保最高不超過10萬元,并且可以申請總擔保,維權成本較低;
4.海關對貨物實施扣留后將進行實質性調查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二)海關對侵權嫌疑貨物的處理
1.認定侵權的,海關將作出沒收貨物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2.認定不侵權的,海關將解除貨物扣留,辦結相關手續(xù)后放行貨物。
3.不能認定是否侵權的,海關將書面通知權利人,權利人如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或責令停止侵權行為的,海關將解除貨物扣留,辦結相關手續(xù)后放行貨物。
(三)海關對權利人提交擔保的處理
1.當事雙方和解的,權利人撤回保護申請,海關解除其擔保;
2.海關作出處罰決定的,海關在貨物處置完畢后解除其擔保;
3.海關認定不侵權的,在規(guī)定期限內,如果海關沒有收到人民法院發(fā)出的財產保全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的,解除其擔保;如收到的,海關協(xié)助法院執(zhí)行。
三、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
(一)辦理備案給權利人帶來的好處
1.可獲取海關的主動保護。權利人只需根據(jù)海關的確權通知提交答復意見,比較省心,否則權利人要主動發(fā)現(xiàn)侵權違法線索并告知海關;
2.有助于海關發(fā)現(xiàn)侵權貨物。海關可在進出口貨物監(jiān)管過程中,根據(jù)備案的相關信息主動發(fā)現(xiàn)侵權嫌疑貨物并及時聯(lián)系權利人進行確認。
3.知識產權權利人維權成本較低。對于已備案的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申請扣留是提交的保證金較少,且海關將對侵權嫌疑貨物進行調查認定并作出處理決定,否則海關僅扣留貨物不進行實質性調查和處理,權利人還需尋求司法救濟。
4.將對侵權人產生威懾作用,促使其自覺尊重有關知識產權。
(二)受理部門、辦理渠道、辦理時限、收費標準
受理部門:海關總署綜合司
辦理渠道:互聯(lián)網在線辦理
辦理時限: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免費
(三)申請所需材料
1.備案申請書(如為復印件的,須由權利人/代理人簽注“與原件核對無誤”并進行彩色簽章后,上傳彩色掃描件、電子版、1份)
2.權利證明文件,商標備案需提交商標注冊證,專利備案需提交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副本、實用新型檢索/專利權評價報告、專利公告附圖、其他證明文件,著作權備案需提交著作權登記證書、加蓋版權登記部門印章的作品照片、其他著作權證據(jù)。
(四)辦理流程
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自行辦理備案申請,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境外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由其在境內設立的辦事機構或者委托境內代理人提出申請。
1. 通過互聯(lián)網登錄“互聯(lián)網+海關”一體化辦事平臺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項目。網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
2.注冊為系統(tǒng)用戶。應當以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義進行注冊;填寫必要的用戶信息后,獲取系統(tǒng)賬號和密碼。
3.錄入備案申請數(shù)據(jù)。注冊用戶登陸備案系統(tǒng)后,在申請新備案窗口內填寫并提交申請備案的知識產權和其他相關信息。
4.收到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通知。海關總署會在申請人提交備案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對海關總署駁回申請的,權利人可以根據(jù)海關總署駁回理由修改申請內容并再次提交。
(五)備案有效期
備案有效期為10年,自備案生效之日起知識產權有效期不足10年的,備案有效期以知識產權有效期為準。
在備案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權利人可向海關總署提出續(xù)展備案的書面申請,海關將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準予續(xù)展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權利人。續(xù)展備案的有效期為10年,知識產權有效期自上一屆備案有效期滿次日起不足10年的,續(xù)展備案有效期以知識產權有效期為準。
四、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總擔保
為方便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申請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海關總署于2006年出臺了總擔保制度。知識產權權利人在一定時間內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多次向海關提出扣留涉嫌侵犯其已在海關總署備案商標專用權的進出口貨物申請的,可以向海關總署申請?zhí)峁┲R產權海關保護總擔保。
(一)總擔保的優(yōu)勢
總擔保申請經海關總署核準后,知識產權權利人在一定時間內請求海關扣留侵犯商標權的嫌疑貨物,無需再向海關另行提供擔保。
(二)申請辦理方式和所需資料
將以下申請材料郵寄至海關總署進行辦理。(郵寄地址:海關總署綜合業(yè)務司知識產權保護處;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6號;郵政編碼:100730)
1.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總擔保申請書(樣式見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31號附件1);
2.已獲準在中國大陸境內開展金融業(yè)務的銀行(以下統(tǒng)稱擔保人)出具的為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總擔保承擔連帶責任的總擔保函(樣式見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1號附件);
3.知識產權權利人上一年度向海關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后發(fā)生倉儲處置費的清單(樣式見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31號附件3)。
(三)有效期及總擔保金額
有效期:自海關總署核準其使用總擔保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
總擔保金額:相當于知識產權權利人上一年度向海關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后發(fā)生的倉儲、保管和處置費用之和;知識產權權利人上一年度未向海關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或者上述費用不足人民幣20萬元的,總擔保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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