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連續(xù)創(chuàng)世界之最,在商標注冊申請數量暴漲的同時,商標注冊成功的難度也日益增加,越來越多的企業(yè)選擇將商標相關事務委托給商標代理機構來完成。
代理機構在做商標相關業(yè)務的同時,不可避免的會遇到商標評審,那么代理機構首次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商標評審申請材料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呢?讓我們看一下。
代理機構首次提交商標評審申請材料應當依次包括申請書(首頁)、材料目錄、申請書(正文)、決定書或裁定書及其送達證據、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代理委托書和證據材料。
針對不同案件類型,必須正確填寫商標名稱、類別、注冊號、發(fā)文號、申請人名稱和地址(外文地址須注明其中文國別)、被申請人名稱和地址。
材料目錄應具體寫明商標名稱、類別、注冊號、材料序號、材料名稱、件數、頁碼、備注(是否原件/復印件)、提交人簽章以及提交日期,證據目錄中標注的頁碼應與證據材料實際頁碼一致。
申請書正文必須有明確的評審請求(寫明法律依據)和事實理由(如因復審期限即將屆滿而無法提交詳細事實理由的,可以先簡單填寫,但不能不寫)。理由中涉及的引證商標,如果已經在先申請注冊,應明確具體注冊號。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只有在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等情形下,形式審查進行時限判斷方可依據文件發(fā)出之日或實際收到日期進行推算。因此,代理機構應當提交信封等送達證據,直接遞交的應提交現場領取的決定書或裁定書原件。
商標評審申請人名義應與決定書或裁定書所載的信息一致。如果申請人的商標發(fā)生轉讓,應提交核準轉讓證明;尚未核準的,須以轉讓人名義提起復審。如果申請人發(fā)生名義變更而未進行備案,則須提交申請人名義變更證明。
代理委托書應當按照統(tǒng)一書式填寫,明確委托人名稱、地址、國別、注冊號、類別以及代理權限(代理權限未經特別聲明的均為一般代理,即不包括承認對方評審請求、放棄或者變更評審請求、撤回商標評審申請)。
提交證據材料時必須附上證據目錄,對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簡要說明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的具體事實并簽名蓋章。代理機構提交書證、物證時,如果書證的原件(如發(fā)票等)并非A4紙規(guī)則大小的,應復印或打印在A4紙上提交;物證為立體形狀或尺寸較大,不能平面放置在A4紙大小的塑料袋中提交的,應以照片、錄像光盤等形式提交。
最后,由于商標申請量的居高不下,商標評審案件隨之持續(xù)大幅劇增。這一方面表明市場主體商標意識不斷增強,要求予以商標行政保護的剛性需求不斷上漲,另一方面商標申請數量過多和增速過猛,市場上存在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攀附他人商標聲譽、搶注知名度較高商標、侵犯他人在先權利、大量囤積“僵尸”商標、占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作為商標代理機構與商標評審委員會打交道的機會也大大增加,提前知道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大家可以做到有備無患,以免臨到最后開始手忙腳亂的去準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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